本文首发于《招标采购管理》2024年第1期。
作者:孙永刚 齐佳
案例报送单位: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语:
数字道路属于“新基建”项目,是建设智能化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本项目涵盖对智能交通管理、车路协同、照明、供电、回传网边缘计算及相关配套设备的建设和运营。采购部门经过前期大量的调研分析,摸索出一条数字道路“新基建”统筹集约共享、同步设计施工的新模式,有效实现了城市资源的集约利用。在采购模式上,打破了一个片区多条道路项目分别采购的旧做法,对灯杆、交通知识杆等杆柱进行合杆建设,整合违停抓拍、电子警察、人脸识别等功能需求,杆柱和路口摄像头部署数量减少30%;在合同条款设计方面,采取分类支付思路,按照设计费、施工费及设备费各自进度支付,既有效降低采购人资金时间价值损失,同时也避免了支付滞后造成打击供应商积极性的问题。项目招标策划方案为数字道路建设提供了可复制的采购模式,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数字道路智能化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的EPC总承包工作。
2.项目规模
33286万元(不含税)。
3.计划工期
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到货,4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培训并交付验收。其中,系统试运行时间为30天。
4.承包方式
EPC总承包。
二、招标采购条件、招标组织形式、招标采购方式、招标采购范围
1.招标采购条件
已确定投资计划并落实资金来源。
2.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3.招标采购方式
依据《关于转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中国电信〔2018〕158号)的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4.招标采购范围
主要工程包括灯杆照明系统、交管系统、回传网系统、边缘计算节点、车路协同系统、供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的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
三、合同条款主要创新点及理由
1.设计费
第一次支付:本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中设计费含税总金额的10%;
第二次支付:施工图设计批复后支付至合同中设计费含税总金额的70%;
第三次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中设计费含税总金额的85%;
第四次支付:政府审计完成后,将剩余审减后的实际设计费一次性支付,最高支付至合同中设计费含税总金额的100%。工程结算时以政府审计审定值作为最终结算金额,逾期结算的发包人不承担逾期结算的违约责任。
2.施工费
第一次支付:施工图设计批复后支付至合同中施工费含税总金额的30%(含安全生产费全额);
第二次支付:项目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中施工费含税总金额的70%;
第三次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中施工费含税总金额的85%;
第四次支付:政府审计完成后,将剩余审减后的实际施工费一次性支付,最高支付至合同中施工费含税总金额的100%。工程结算时以政府审计审定值作为最终结算金额,逾期结算的发包人不承担逾期结算的违约责任。
3.设备费
第一次支付:本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中设备费含税总金额的10%;
第二次支付: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中设备费含税总金额的70%;
第三次支付:项目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中设备费含税总金额的85%;
第四次支付:政府审计完成后,将剩余审减后的实际设备费一次性支付,最高支付至合同中设备费含税总金额的100%。工程结算时以政府审计审定值作为最终结算金额,逾期结算的发包人不承担逾期结算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须符合发包人要求。
理由:费用结算按照设计费、施工费及设备费各自的进度进行支付,既避免了过早支付资金导致采购人资金时间价值的损失,又避免了支付滞后打击供应商的积极性。
四、招标方案策划的借鉴、示范意义
本项目属于产数发展、绿色低碳、数字化转型的采购案例,在采购方案创新、商务技术评审标准、实施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亮点如下。
1.创新可复制的数字道路建设采购模式
本项目的总项目属于PPP项目,由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人(电信)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运营期20年。经过招标前期大量的调研分析,在采购过程中摸索出了一条数字道路“新基建”统筹集约共享、同步设计施工的新模式,即EPC(设计、施工、设备一体化采购)模式,形成了数字道路造价标准、设计标准、施工标准,为数字道路建设提供了可复制的采购模式。
2.传统业务转型数字化的“新基建”采购项目
本项目是中国电信“云改数转”战略的具体落实,是规模化区域级的数字化道路。项目由传统的通信业务拓展至数字化城市建设领域,涵盖了对智能交通管理、车路协同、照明、供电、回传网、边缘计算及相关配套设备的建设和运营,进一步实现了对智慧城市运营的精细化管理和城市资源的集约化利用。
3.将数字道路的科技成果广泛应用于民生工程
随着雄安新区居民陆续回迁容东,本采购项目在容东片区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灯杆上不仅具有明亮的LED灯头,还有多功能枪机、毫米波雷达等最先进的数字采集设备,新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自豪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4.节能设备和边缘计算广泛应用于数字道路项目
项目全部照明设备均为LED光源节能产品,相比传统的高压钠灯泡耗电小、寿命长、不易损坏,也可节省后期大量的耗材维护成本,节能率较传统灯泡提升了50%,同时本项目运用边缘计算节点优势,实现对所有硬件服务器资源统一管理和自动调度,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更好地发挥了节能减排作用,实现了绿色低碳目标。
5.数字道路建设成本大幅下降
通过创新建设模式,对灯杆、交通指示杆等杆柱进行合杆建设,整合违停抓拍、电子警察、人脸识别等功能需求,杆柱和路口摄像头部署数量减少超过30%。打破一个片区多个道路项目分别采购的模式,实行集中采购,各项采购成本明显下降。与传统模式在道路上仅部署普通杆柱、视频监控、交通信号控制等设备相比,虽然增加了多功能杆柱、雷达、边缘计算、车路协同设备,但投资整体降低。
6.采购方案中嵌入提醒内容,防流标效果显著
考虑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更新要求且下发时间与招标时间较为贴近,为了避免投标人未注意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或未按通知要求提供最新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在证明文件中将提醒内容嵌入要求并设置图示(见图1),防流标和防失误效果显著,投标人此项合格率为100%。
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应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复印件(个人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7.评标预案准备充分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防范疫情扩散蔓延,本项目根据疫情情况为评标准备了三套动态预案:
(1)鉴于项目较大,若无区域疫情发生,采用现场评审方式。
(2)若有部分区域疫情发生,则调整为部分远程,部分现场评审。
(3)若疫情形势较为严峻,则果断转为远程形式或推迟评标。
在本项目抽取专家时,邢台廊坊等地出现了区域风险点位,根据事先设置的预案,本项目启动了评审预案2,设置了2个评标场地,部分无疫情且在当地的专家在雄安新区现场评标,部分无疫情区域的专家在石家庄远程评标,既提升了评审效率,又确保了符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降低疫情扩散风险。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