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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 | 贵州省纪委监委、安徽省水利厅分别通报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6-04-293



编者按:

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安徽省水利厅分别通报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招标采购管理》杂志做了归集整理。


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类型:串通投标、干涉招标投标活动、“量身定制”招标条件、违法分包、不公正评标


安徽省水利厅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类型:串通投标、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以下为相关报道↓↓↓



贵州省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切实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用,持续营造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严的氛围,现将系统整治以来查处的7起招标投标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贵州省水利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周登涛参与串通投标问题。2022年,周登涛利用担任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某测绘科技公司请托,在某小型水库雨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1标段项目招标前,违规指定招标代理机构,默许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行贿串通投标,并违规给招标人打招呼指定中标单位,使接受请托的公司顺利中标该项目。周登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0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田艳违规透露医疗设备采购关键信息问题。2015年至2021年,田艳利用担任铜仁市印江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通过向医疗设备供应商提前透露设备关键参数信息的方式,为聂某等供应商中标铜仁市印江县卫生服务能力采购(进口设备)等项目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田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贵州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刘健违规“量身定制”招标条件问题。2015年至2016年,刘健利用担任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安排下属量身定制招标文件,帮助他人中标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临检中心试剂供应商整包项目,并非法收受财物。刘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6月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遵义市务川县政府办原副主任付福军明知他人围标串标而不制止问题。2015年至2018年,付福军利用担任务川县城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务川大酒店升级改造、务川县2016年南门片区棚户区改造等多个监理项目招标过程中,明知其好友聂某弄虚作假投标、围标串标,不但不制止纠正,反而通过直接指定、打招呼等方式帮助其顺利中标,并非法收受财物。付福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2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五、黔南州长顺县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新平违规要求中标人违法分包项目问题。2022年至2024年,余新平利用担任长顺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职务便利,要求长顺县某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某,将其中标的长顺县林业局2021年长江中上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中的6000亩劳务工程分包给私营企业主秦某实施,并非法收受秦某财物。余新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六、遵义市水电综合开发公司原经理李发忠违规干预中标结果问题。2016年,李发忠担任遵义市水电综合开发公司(国有企业)经理期间,红花岗区新华大沟水库挡水工程项目在招标过程中,由于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不符合要求受到第二中标候选人申诉,其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出面协调第二中标候选人向第一中标候选人支付居间费用,进而让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最终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实施该项目,并非法收受财物。李发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2月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七、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试中心原主任吴擎文不公正评标问题。2019年至2023年,吴擎文利用担任招标人代表的便利,在参与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计算机网络、综合信息化软件系统标和数字孪生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建设先行先试(一期)、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利工程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标等项目评标过程中,为多家投标单位偏向性打高分帮助其中标,并非法收受财物。吴擎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2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5年8月因受贿罪、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安徽省水利厅





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以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查处了一批水利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本期通报2起典型案例如下:


一、我省某灌区项目中20余家企业串通投标案


基本情况:2024年4月,在我省某灌区项目招标中,安徽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某寻找多家公司,以拉低投标报价影响评标基准价的方式进行围标,中标价8040万元。


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交公安部门,2024年5月,周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2026年2月,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目前,已对24家涉事企业串通投标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累计罚款1157.76万元。


警示提醒:围标串标行为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一直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不仅将有实力、讲诚信的企业排挤在外,还会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投标人要加强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投标活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诚信守法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二、我省某公职人员在某水库信息化项目招标中受贿案


基本情况:2024年9月,我省某水库信息化项目招标期间,水库所在县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某,利用职务便利,接受相关投标企业请托,收受投标企业所送财物,在投标环节为其提供不正当帮助。


该县纪检监察部门查清张某受贿事实后,依法开展全面核查,固定其受贿相关证据,2025年11月,正式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随后,该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依法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示提醒: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招投标过程中受贿,不仅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严重影响党的形象,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隐患,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是水利行业重点整治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关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坚守廉洁自律底线,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诚信守法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安徽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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