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来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答记者问
2025-11-2846
编者按:
11月27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11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出席发布会,就“两重”建设、“十五五”规划问计求策、基础设施REITs扩围扩容、信用修复、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进展、“人工智能+招投标”、储能和氢能产业发展等方面问题,回应媒体关切。
回答《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记者提问,李超指出,《指引》从招标投标全周期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招标人履职尽责提出了三方面具体要求。第一,招标人对招标投标的科学性负责。建立招标文件合规审查机制,确保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根据市场竞争情况设置异常价格的判定标准和处置方式,避免恶性低价竞争。审慎选派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规范开展中标候选人核验。第二,招标人对招标投标的合法性负责。压实招标人抵制和纠正违规行为的责任。对投标人,可以设定异常投标的核查标准;对招标代理机构,要加强对委托事项执行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对评标专家,要加强对评标报告的审查,及时纠正评标专家的违法行为。第三,招标人对招标投标的廉洁性负责。建立招标投标事项研究决策、合规审查、监督纠错、绩效评价、风险防控等管理机制,对定标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主动接受外界监督。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 李超: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我是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我先通报2方面情况,之后再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第一,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从明确分类标准、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协同联动三个方面入手,推动建立以“信用中国”网站为统一总窗口的协同机制,实现失信信息的精准分类、修复办理流程的标准化、修复结果的全国同步更新,帮助信用主体依法依规、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切实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第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和《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管理办法》,目前,这两个《管理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大家可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板块的“意见征求”专栏,找到征求意见的专门链接,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2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以上就是我通报的内容,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媒体,请提问。
新华社记者: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两重”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可否介绍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 李超:谢谢您对“两重”建设的关注。去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方,强化“两重”性质、坚持自上而下、注重软硬结合,推动“两重”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去年和今年我们分别安排了7000亿元、8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1465个、1459个“硬投资”项目建设,充分体现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同步推进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体制机制创新,出台实施了一系列的“软建设”务实举措。总的看,“两重”建设充分衔接了“十四五”和“十五五”时期的重大任务,充分彰显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分领域看,在新型城镇化方面,推动建设改造燃气、供排水、供热等城市地下管网,加快健全管网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显著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长江沿线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积极推进三峡水运新通道、沪渝蓉沿江高铁、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长江干流综合立体交通网。粮食安全方面,整装谋划实施安徽淠史杭、四川都江堰、内蒙古河套等千万亩级特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加快构建集中连片粮食生产基地。社会民生方面,支持人口流入重点城市新建和改扩建高中664所,新增普通高中学位超过100万个。支持改造病房1.5万间,改善群众就医条件。高等教育提质升级方面,推动超过30个“双一流”高校新校区进入大规模建设阶段,加快补齐高校学生宿舍等短板,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把“两重”建设放在“十五五”全局中谋划推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支撑。
总台中国之声记者:我们关注到,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十五五”规划《纲要》问计求策活动,请问活动开展情况如何?下一步发改委将如何处理征集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 李超:谢谢您的提问。在“十五五”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开门编规划”,在各个环节广泛听取意见。今年以来,我委郑栅洁主任就多次主持召开座谈会,深入听取民营企业关于“十五五”时期科技创新、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服务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刚才您所提到的问计求策活动,是10月底至11月中旬,我们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的线上活动。除此之外,我们还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了各方建言。比如,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我们认真梳理研究有关方面转送来的数百条意见建议。面向代表性群体,我委多次听取高校智库、研究机构等的意见建议;商请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中国科协、中国残联、农民日报社等单位,以及京东、美团、货拉拉等平台企业,征集了青年、大学生、科研人员、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农民、残障人士等11个群体的意见建议。此外,我委有关司局还会同中国贸促会,积极听取外资企业和外国商会的意见建议。
总的看,本轮建议征集工作受到广泛关注、得到积极响应,我们分类汇总出超过6.6万条高质量建言。在相关建言中,接近六成都是人民群众身边的实事,比如便利子女就学、提高大学生就业质量、加强失能失智老人照护、消除育龄女性就业歧视、关爱残疾人等方方面面;也有各领域各地方要事,比如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健全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障和社会保险机制、强化农机农技服务下乡等等;更有关系国家发展的大事,比如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化制度型开放、分类优化科技评价机制等等。
在此,真诚感谢社会各界对此次征集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积极献言!对于大家关心的这些家事、国事、要事,我们都将认真梳理分析,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吸纳,切实将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都体现到“十五五”规划《纲要》当中去。
证券时报记者:我们关注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推动基础设施REITs扩围扩容工作,目前市场对新的资产类型纳入发行范围也有一些期待,请问目前有何工作考虑?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 李超:谢谢您的提问。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基础设施REITs工作自2020年启动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证监会,持续推动基础设施REITs市场扩围扩容。在工作开展初期,将仓储物流、收费公路、市政设施、产业园区等纳入发行范围;后续,在此基础上,又逐步增加了清洁能源、数据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水利设施、文化旅游、消费基础设施等行业领域和资产类型。目前,发行范围已涵盖了12大行业的52个资产类型,其中10个行业领域的18个资产类型已经实现了首单发行上市。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积极推动基础设施REITs进一步扩围至城市更新设施、酒店、体育场馆、商业办公设施等更多行业领域和资产类型。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强与证监会的协同配合,进一步优化申报推荐流程,动态完善有关项目申报要求,提高工作质效,在严防风险、严把质量的基础上,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上市,更好推动基础设施REITs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经济参考报记者:新颁布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主要想解决哪些问题?对失信主体将产生哪些具体影响?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 李超:谢谢您的提问。现代信用体系中,信用修复制度赋予了失信主体在纠正错误、履行义务后,恢复自身信用状态的法定权利,这是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必要制度安排。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既要依法发挥失信惩戒的约束作用,也要依托信用修复制度,为失信者提供畅通、公正的救济渠道,促进失信主体主动纠错、改过自新,真正实现失信惩戒的教育与激励功能。
我们注意到,在信用修复管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分类标准不一致、部门职责不清晰、修复渠道不通畅等等,各类信用主体对高效便捷重塑信用的诉求与日俱增。为此,《办法》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公开透明的原则,从三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举措。
一是针对部分轻微失信信息公示导致“过罚不当”等问题,明确将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类型,原则上不再公示轻微失信信息,这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原则。
二是针对信用修复渠道不统一、办理程序复杂等问题,明确由“信用中国”网站统一接收修复申请,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推送给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办理修复,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期限,提高信用修复效率。
三是针对修复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同步等问题,明确由“信用中国”网站与相关部门、地方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修复信息及时同步更新。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抓紧做好《办法》正式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此也请各位媒体朋友们,共同支持做好相关的宣传解读工作。
潮新闻记者:《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施行已经半年多了,请问法律实施情况如何?带来了哪些具体变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 李超:谢谢您的提问。《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施行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部门、各地方,从4个方面推动法律实施。
第一是开展学习宣传。据初步统计,各级地方党委(党组)组织专题学习3300余场、宣讲培训11000余场,组织送法进企业近6万次,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也配合开展了大量宣传解读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第二是健全配套措施。针对民营企业核心关切,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强化民营企业要素支撑、优化涉企服务等方面,已推出140余项配套制度,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各项要求落实落细。比如,针对违法违规收费问题,我委推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为杜绝违规收费明确边界。
第三是推动司法实践。就在法律颁布施行10天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就以法律第70条为裁判依据,在一起行政案件中判决政府部门向某民营企业赔偿800余万元。同时,推动涉企产权冤错案件的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我们认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通过把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落实到具体案件中,不仅是要解决一家民营企业、一位企业家的具体问题,更要为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吃下法治的“定心丸”。
第四是切实解决问题。2023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建立了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郑栅洁主任先后主持召开了20场座谈会,委党组成员和各司局与民营企业座谈交流500余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2万余次,常态化听取民营企业对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具体问题。举一个案例,比如,根据乳制品行业有关企业反馈,综合一线调研、试验验证和征求意见等方面情况,我们推动将婴幼儿配方液态奶纳入注册管理范围。12月1日,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就将施行,将为相关行业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产品选择。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用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多办法,持续不断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学习宣传和实施。
澎湃新闻记者:此前您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有序拓展招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我们很好奇具体将如何落地?目前是否已有进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 李超:谢谢您的提问。“人工智能+公共资源招投标”是“人工智能+”行动明确部署的重要应用场景之一,也是招投标领域重点改革任务之一。去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地方先行先试,在招标、投标、评标三个环节推动人工智能重点场景应用落地。
在招标环节,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检测招标文件,自动识别排斥限制竞争的不合理要求。目前,招标文件检测模型已投入实际应用,累计检测招标文件3.1万份,发现并纠正各类歧视性条款1.9万个,有力保障了投标企业公平参与招投标活动。
在投标环节,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排查投标企业特征信息雷同、异常投标行为、专家异常打分倾向等隐蔽问题,穿透式发现违法串通行为。目前,已在2.1万个项目中,发现3000多条传统监管手段难以发现的问题线索,有力支持监督部门提升监管效能。
在评标环节,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分析招标需求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度,开展辅助评标或生成评标结果后由专家复核确认,推动评标工作由“人评”逐步向“智评为主、人评为辅”转变。目前,智能评标模型已在近400个项目中付诸实践,有效提升评审效率、降低人为干扰、保障公正评标。
总的来看,人工智能技术在解决招投标领域的突出问题上,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加强统筹指导,稳步深化探索,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提升模型功能,推动场景落地,为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中纪委新闻中心记者: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出台了《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出台这个文件的考虑是什么?对招标人提出了哪些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 李超:谢谢您的提问。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出台这份文件的具体考虑是什么。近年来,我委持续推动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先后出台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本次出台《指引》,重点是从招标人这一重要主体入手,促进招标投标活动规范运行。
招标人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发起者和重要组织者,其行为直接关系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公平公正,是否能够实现竞争择优。实践中,一些招标人有权不行、有责不担的情况仍然存在。比如,有的招标人不考虑项目特点和招标成本收益,“一刀切”进行招标;有的招标人搞明招暗定、暗箱操作,或对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有错不纠。为此,《指引》从招标投标全周期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招标人履职尽责提出了三方面具体要求。
第一,招标人对招标投标的科学性负责。建立招标文件合规审查机制,确保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根据市场竞争情况设置异常价格的判定标准和处置方式,避免恶性低价竞争。审慎选派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规范开展中标候选人核验。
第二,招标人对招标投标的合法性负责。压实招标人抵制和纠正违规行为的责任。对投标人,可以设定异常投标的核查标准;对招标代理机构,要加强对委托事项执行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对评标专家,要加强对评标报告的审查,及时纠正评标专家的违法行为。
第三,招标人对招标投标的廉洁性负责。建立招标投标事项研究决策、合规审查、监督纠错、绩效评价、风险防控等管理机制,对定标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主动接受外界监督。
摄影:康书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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